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新沂市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了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為推進和規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的公眾參與,現將本項目相關情況向各單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1. 建設單位聯系人
單位名稱:新沂市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經理
聯系電話:010-62490000
E-Mail:1274854009@qq.com
2. 環評單位聯系人
單位名稱: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馮工
聯系電話:025-86773118
E-Mail:419858716@qq.com
3. 建設項目概況
建設性質:新建
工程位置:位于新沂市新安街道孔圩村金銀大道旁
占地面積:約100畝
工程規模:新建2臺日處理生活垃圾400噸機械爐排爐,2臺7.5MW的汽輪發電機組,建成后全廠日處理垃圾800噸。
總投資:約4億元人民幣
4. 環境質量現狀
空氣環境質量:監測區的空氣環境狀況良好:SO2、NO2、PM10、CO、Pb、Cr、Hg、Cd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HCl、NH3、H2S濃度均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要求;空氣中二噁英滿足日本環境標準;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標準值。
水環境質量:沐河各斷面各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水質標準。
聲環境質量:廠區周圍聲環境質量狀況較好。廠屆監測點晝、夜噪聲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
地下水質量:硝酸鹽、六價鉻以及總硬度部分超標,其余地下水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超標原因可能有:a、項目周邊以農田為主,而農藥化肥的過度使用長期積累,可能會滲入地下從而污染地下水;b、農村生活垃圾亂丟、污水亂倒等不文明行為可能會影響地下水;c、項目南側為馬陵生活垃圾填埋場,馬陵生活垃圾填埋場可能會對周邊的下水造成影響。
土壤質量:各監測點的各監測因子指均低于評價標準,符合國家《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95)中的二級標準。
二噁英濃度:根據監測結果,該項目附近二噁英大氣濃度、土壤濃度均符合相關標準。
5. 項目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焚燒爐廢氣,擬新增一套“SNCR脫硝+噴霧反應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的煙氣治理措施,處理后的焚燒煙氣通過80米高排氣筒排放。
(2)廢水處理
本工程新增廢水包括滲瀝液、卸料區沖洗水、垃圾車和通道沖洗水等高濃度廢水,生活污水、化水系統排水等低濃度廢水。滲濾液廢水、卸料區沖洗水、垃圾車和通道沖洗水等高濃度廢水進廠區滲瀝液處理系統,處理后與生活污水、化水系統排水一并進無錫-新沂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滲濾液處理系統擬采用“預處理、調節+混凝沉淀+厭氧UBF+AO-MBR+納濾NF”處理工藝,設計處理能力400t/d。項目預留滲瀝液回噴裝置,待遠期生活垃圾熱值提高后,優先考慮將滲瀝液回噴。
(3)固體廢棄物處理
垃圾焚燒廠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灰渣、飛灰、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機油、滲瀝液預處理站污泥、廠內生活垃圾等。其中爐渣外售做制磚原料,飛灰經固化螯合后,經鑒別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相關要求后,可送光大固體廢物填埋場專區填埋。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機油委托有資質單位收集處置。生活垃圾、滲瀝液預處理產生的污泥等,在垃圾廠內焚燒處置。
(4)噪聲
本項目產噪設備類型較少,對周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主要噪聲源為風機及各類泵等動力設備。在設備上選擇進口低噪設備,對所用的高噪設備進行防震基礎和減震措施,采用吸聲材料,廠區加強綠化,重點在動力設備上進行了降噪隔聲處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廠區進行分區防滲,將對地下水的影響減到最低。
(6)風險防范措施:采取分區防滲,在油罐區周圍設置圍堰等防范措施,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將項目對外環境風險影響降至最低。
6.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大氣環境影響
有組織廢氣正常排放工況下,污染物最大落地小時濃度與本底值疊加后可滿足相應壞境質重標準。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周邊敏感點各類廢氣 污染物貢獻值較小,考慮本底最大值疊加后,各敏感點處污染物濃度值均能達到二級標準要求。
在非正常工況下,有組織廢氣HC1、二噁英排放對地面小時濃度貢獻值大大高于正常工況,但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小時濃度仍能滿足相應環境質量標準要求。評價范圍內各敏感點HC1、二噁英最大小時落地濃度貢獻值均高于正常工況,但能滿足相應壞境質重標準。
惡臭氣體經有效除臭措施后,廠界濃度達標;檢修和停爐等事故狀態下,惡臭氣體經除臭裝置處理后排放,對環境影響很小。
環境防護距離為廠界外300米,該范圍內沒有敏感保護目標。
綜上所述,本項目排放的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不會引起環境功能下降。
(2)水環境影響
項目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接管入無錫-新沂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尾水排入沭河,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
聲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表明,工程投運后廠界環境噪聲排放值晝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要求。與本底值疊加后,區域噪聲能滿足相應功能區要求。
(4)固廢環境影響
本項目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焚燒爐爐渣、飛灰、生活垃圾、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機油以及污水處理站污泥等。各固廢經分類收集綜合利用或集中處置后,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對外環境的影響較小。
(5)地下水環境影響
在設計上對垃圾坑、飛灰倉、渣坑、滲濾液收集池、滲濾液處理站等均考慮采取防滲處理措施。廠區根據其功能劃分為非污染區和污染區,污染區分為一般污染區、重點污染區及特殊污染區,采取不同等級的防滲措施,并確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般污染區的防滲設計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l8599-200l),重點及特殊污染區的防滲設計應滿足《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要求。在確保采用優質的防滲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會對周圍地下水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6)生態環境影響
項目占地對整個區域環境單位面積生物量影響不大,不會引起植物物種的損失;煙氣經處理后,污染物排放量大大減少,且采用80m高煙囪排放,污染物落地濃度較低,達標排放的廢氣對附近農業作物的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影響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環境風險主要考慮非正常工況、焚燒爐停爐、檢修期間活性炭吸附裝置失效等氣體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經分析,本項目事故風險水平較低,在嚴格落實設計單位和環評報告中各項風險防范措施的情況下,生產過程中所存在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7. 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產業政策。
(2)本項目的選址符合相關規劃要求,選址合理。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達標排放。
(4)能滿足清潔生產要求。
(5)污染物排放可維持環境質量現狀。
(6)在加強監控、建立風險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的情況下,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7)環境經濟損益具有正面效應,項目能得到公眾的支持。
因此,本項目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保治理措施后,具有環境可行性。
8.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對當地環境的哪些方面(地表水、空氣、聲、土壤、地下水等),可能會造成污染危害/影響及程度;
(2)您對該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有何具體建議和要求;
(3)您對環保主管部門審批該項目時有何具體建議和要求;
(4)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的建設持何種態度(支持或反對),并簡要說明原因。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受本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
公眾如需所取相關補充信息、反饋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時,可通過電子郵件、信函或傳真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感謝大家的參與和支持。
本公示自張貼之日起保留十個工作日。
新沂市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來源:中國火力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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