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雙馬關于收到商務部《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的公告
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資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務部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商務部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 審查決定書》(商反壟初審函[2018]第 40 號),主要內容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初步審查,現決定, 對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等 2 家公司 股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你公司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 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
公告原文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資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的《商務部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商反壟初審函[2018]第40號),主要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初步審查,現決定,對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股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你公司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
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將根據本次重大資產出售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來源: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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