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廣西造紙行業二噁英排放治理對策
我國是POPs公約的正式締約方,是首批簽署公約的國家之一,我國政府一直高度重視POPs污染防治問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2004年11月11日對我國正式生效,根據POPs公約規定,我國將持續減少并最終消除非故意副產物二噁英類POPs。
制漿造紙行業二噁英產生機理
造紙工藝的傳統紙漿漂白,主要用氯作漂白劑,是漂白廢水中形成毒性物質AOX和二噁英的根本原因。AOX是二噁英產生的前提,含氯化合物最終將在環境中形成二噁英,制漿造紙產生的二噁英已占到全部二噁英產生量的3%——6%。
廣西制漿造紙行業二噁英排放現狀
一直以來,廣西制漿造紙行業,新上的木漿生產線(含擴產)均已采用國際流行的二氧化氯(ECF)或無氯漂白(TCF)工藝,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但也尚有16家制漿造紙企業采用含氯元素漂白工藝。
廣西制漿造紙行業二噁英排放情況
廣西制漿造紙行業2011——2015年二噁英排放量分別為:5262.21mgTEQ(ToxicEquivalentQuantity國際毒性當量)、7852.16mgTEQ、8444.29mgTEQ、7764.73mgTEQ、5895.98mgTEQ。但開展AOX、二噁英和基準排水量三項指標監測工作的企業總監測次數較少,幾乎小到其他指標的10%,且達標率均比其他指標低,其中AOX達標率為70%,最大超標倍數達到8.08倍;二噁英達標率為60%,最大超標倍數5.68倍;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達標率僅有52.9%,最大超標倍數0.42倍。可見制漿造紙行業在二噁英類POPs污染防治技術支持方而,仍然缺乏經濟高效的二噁英削減和污染控制成套技術和方法。
控制廣西制漿造紙行業二噁英排放對策建議
通過控制漂白的氯化過程實現從源頭上控制二噁英的產生,減少這些有機物在廢液中的排放和在產品中的含量。可以通過大力實施減排示范工程、淘汰落后產能實現結構優化調整、實施企業清潔化改造,促使企業通過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有效消除制漿造紙特征污染物(AOX、二噁英)等措施,以達到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多重目標。
鼓勵無元素(ECF)和全無氯(TCF)化學紙漿漂白工藝開發及應用。根據“水十條”要求,督促采用元素氯漂白的造紙企業力爭2017年底前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逐步提高堿回收率和水重復利用率,降低造紙廢水AOX、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機物的產生和排放。加強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中二噁英排放監測,確保按要求達標排放,從源頭控制二噁英產生。
來源:漿紙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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