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湖南有色金屬產業發布新政策
為推動湖南有色金屬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循環化、專業化、集約化、綠色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促進有色金屬工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42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科技部關于加快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16〕440號)精神,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并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有色金屬資源循環利用為目標,以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重點園區、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為載體,著力解決有色金屬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將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打造成新的經濟增長極,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領,市場主導。加強政府在制度建設、政策落實及行業發展等方面的引領作用,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企業活力和創造力。
2.創新驅動,轉型升級。加強產學研用相結合,推廣先進適用關鍵技術,加快技術研發、科研成果產業化步伐。堅持產業發展與轉型升級相結合,延伸產業鏈,提高綜合利用水平。
3.嚴格準入,分類推進。立足于本省促進有色金屬固體廢棄物循環再生利用,鼓勵專業園區和有資質的企業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對有色金屬二次資源進行循環再生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加強專業園區建設,培育特色園區。
4.點面結合,示范帶動。加快行業示范工程和特色園區建設,支持重點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和循環利用企業建設試點示范項目,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行業發展的作用,不斷提高行業綜合競爭力。
(三)發展目標
到“十三五”末,全省有色金屬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有色金屬二次資源回收率在“十二五”末基礎上提高10%;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主營業務收入占有色金屬全行業20%以上。
二、重點工作
(四)強化循環理念,推動清潔生產
加強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的相關知識宣傳普及,不斷提高有色金屬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社會共識。構建城市廢舊有色金屬回收體系,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企業制定清潔生產實施方案,明確清潔生產目標,建立健全清潔生產責任制度。
進一步完善“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及產業服務體系,使示范基地建設沿著回收體系網絡化、產業鏈合理化、資源利用規模化、技術裝備領先化、基礎設施共享化、環保處理集中化和運營管理規范化等目標發展。
(五)堅持創新驅動,推廣綠色技術
以企業為主體,推動有色金屬園區、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組成多學科、多行業協同創新體系,建立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科技協同創新平臺,加強產學研深度融合。
加快關鍵共性技術及新興先進技術的研發、推廣和產業化步伐,重點突破廢舊有色金屬及二次資源預處理、熔煉、節能環保領域技術和裝備的研發,加強有色金屬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生成機理、快速檢測和治理利用技術研究。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檢測技術和設備,強化再生有色金屬產品質量過程控制。大力提倡再生有色金屬二次資源清潔循環和保質利用、二次資源與原生礦協同冶煉。研究制定大宗有色金屬全社會循環利用管理和技術體系,逐漸減少原礦采選和冶煉規模,最終實現鉛、鋅等大宗有色金屬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全社會循環使用模式。鼓勵研發推廣在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中合理利用再生有色金屬的技術、裝備。積極研究廢舊電子設備及電子消費品中有色金屬、稀貴金屬回收利用技術。加快研發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新技術新工藝,編寫發布行業標準,推進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標準化。
(六)擴大產業集群,促進集約發展
結合“一帶一部”發展戰略及我省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實際,優化產業帶、產業園區的空間布局;鼓勵企業之間、產業之間建立物質流、信息流、資金流、產品鏈緊密結合的循環經濟聯合體。
通過招商引資、兼并重組,優化產業結構、整合產能、組建產業集團,鼓勵企業做強做優并延伸產業鏈,走集約化發展之路。建設一批產業集聚、優勢突出、示范作用顯著的再生資源產業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以示范企業為龍頭,跨產業、跨區域資源共享、循環利用的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集群。
(七)健全統計體系,完善規范認證
研究建立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統計指標體系,探索統計核算方法,提高數據質量和數據采集、分析的準確性。探索建立統計核算制度和數據發布制度,實現全省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統計規范化。建立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能源消耗、排放標準體系。完善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企業及產品的標識、標志和認證制度。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推進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有色金屬管理局等部門定期會商,研究統籌推進全省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發展工作,日常工作由省有色金屬管理局負責。
各市州、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對有色金屬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發展的領導,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機制,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九)強化基礎能力
加強有色金屬再生資源產業相關指標信息監測,通過大數據,實現再生資源數據監測、統計分析、產品交易等技術服務。推動相關法律制度建設,加快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發展法制化進程。發揮產業發展專業技術人才的帶動作用,支持高等院校、職業教育學校等教育機構通過開設相關專業、課程,培養壯大產業人才隊伍。
(十)加大政策支持
省本級政府科技研發、技術改造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對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產業發展等領域符合政策條件的項目給予積極支持。支持工藝水平先進、競爭能力強的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企業上市融資;鼓勵民間資本和金融機構資金投入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領域,形成多種金融機構和社會資金積極參與的融資新機制。對于獲批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予以不低于50萬元的配套支持,獲批國家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予以不低于200萬元的配套支持,對于獲得省級科技獎勵的企業予以不低于20萬元的配套獎勵,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的企業予以不低于50萬元的配套獎勵。
各市州、縣市區對科技創新取得突破性成果、稅收貢獻大、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水平高的企業要積極安排相關專項資金給予支持和鼓勵。
(十一)加強輿論引導
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在生態文明建設中重要作用的認識。通過現場推介會、經驗交流會、電視、報刊、網絡等媒介進行宣傳,推廣典型項目、先進模式,使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四、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推進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回收與循環利用產業發展辦法。
來源: 亞洲金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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