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機】農業部公布農機補貼新政,額度不超上年售價30%,進口機可補
3月2日,農業部、財政部公布了《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在春耕前給農民和農機手吃一顆定心丸。下面,小編專門梳理了意見中關于敞開補貼和進口農機補貼等6大關鍵問題!
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重點增加了支持農業結構調整需求和綠色生態導向的機具,剔除了技術已明顯落后的部分機具,最終確定補貼范圍為15大類42個小類137個品目。各省根據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資金規模,從上述補貼范圍中選取確定本省補貼機具品目;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殘膜回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逐步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需求量小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
補貼對象有什么新變化?
補貼對象明確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根據《農業法》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考慮到農業勞動力跨地區承包經營的實際,明確購機者自主向當地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當地”既可以是農戶戶籍所在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注冊登記地,也可以是上述區域之外的穩定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所在地,只要有合法證明即可。
補貼標準確定方面有無變化?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繼續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可以按照不超過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的30%測算,也可以采取定額與比例相結合等其他方式確定。具體采取哪種方式,由各省確定。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
為什么實行農機補貼普惠共享、敞開補貼?
實行敞開補貼,有利于集中資金保重點,穩定農民購機預期、促進市場公平競爭。近年來,隨著農民購機日趨理性,以及資金供需的總體平衡,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的條件已基本成熟。決定從2018年開始全面推行敞開補貼,力求農民當年購機當年能夠獲得補貼。確實因當年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難以在當年兌付補貼的,應在下一個年度優先予以補貼。
購機者和產銷企業規范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哪些要求?
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自愿參與補貼政策實施,享有合法權益,承擔相應的責任義務。在補貼機具選購方面,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鼓勵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在補貼資金申領方面,購機者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照。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在補貼機具使用方面,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購買進口農業機械能享受國家補貼嗎?
對于納入農機補貼產品的資質,新版《意見》刪除了《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關于“補貼機具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的表述,意味著進口農機具正式納入農機補貼范圍,這也符合WTO(世界貿易組織)國民待遇原則。但是,進口農機具和國產機具一樣,都要具備以下資質之一,才可申請國家補貼: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傳言已久進口農機納入補貼政策正式落地,將對我國農機生產、流通和購買使用產生深遠影響。首先最終受益的是農民,未來購買農機可選擇范圍更廣,有國家補貼后的進口農機價格更優惠,農民可以使用更加先進適用、質量穩定、效率更高的農機產品,有實力的農機合作社也可以借此機會對裝備進行更新換代。另一方面,農機產業升級將加快。農機生產企業將面臨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狼來了”變成現實,一大批“小、散、亂”、不規范的農機企業面臨被淘汰的危險。這將倒逼國內農機企業加快提升產品質量,改善售后服務,進行產業轉型升級。小編認為,這也是農機補貼政策設計的初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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