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水泥企業進軍危廢產業成本及盈利
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廢危廢的歷史已超過40年,技術成熟。近年來,隨著我國環保監管力度加強,持續加大危險廢物非法傾倒、處置打擊力度,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正處于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態勢。
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具有諸多先天優勢,但是危廢處置項目從申請、建成到最后投產運營,投資周期較長, 一般建設期需要3-5年,因此需要危廢處置企業擁有一定的資金實力。
從危廢處置收入與效益來看,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比起生活垃圾、污泥來收入更為可觀。處理危廢價格從2014年的2800元一噸漲到2016年的4500元一噸,而生活垃圾補貼收入僅在100元/噸,污泥處理在165元/噸。
從銷售凈利潤來看,2016年紅獅環保銷售凈利潤率高達90%,2015年的西安堯柏環保也在76%,而2016水泥行業稍微好點的企業銷售凈利潤率也不過在10%左右,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獲利能力十分強。
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建設優勢
項目落地運營方面:1)選址上,只需在水泥窯中選適合的,不需重新選址,節省大量前期時間,整體審批上較新的焚燒項目快一年左右;2)改造成本低,改造時間短。新建焚燒項目投資在4000元/噸左右,水泥窯協同改造成本僅1500元/噸,改造周期在6-8個月左右,較焚燒項目建設快一年以上;3)運營成本較低,危廢可作為燃料,且無廢渣需要處理,節省大量處置費用;4)帶來可觀的處置費收入。
技術方面:1)溫度高,普通危廢焚燒爐800-900度,而水泥回轉窯內物料溫度高達1450度,在此高溫下,一般有機物焚毀去除率高達99.99%;2)時間長,回轉窯筒體長,燃燒充分;3)水泥窯堿性環境下酸性氣體被中和為穩定的鹽類;4)廢渣不需填埋等后續處理。
水泥窯協同處置的限制也較多,目前全國水泥干法生產線1769條,預計可供改造的水泥生產線約150條,按每條7萬噸/年的平均處置規模計算,水泥窯協同處置潛在產能約1000萬噸/年。限制條件主要是1)協同處置危廢需要水泥窯持續開工生產,因此該區域水泥供給過剩的不適合,該區域危廢處理能力短缺的;2)項目建設必須與城市規劃相符,且靠近居民區、水源地的不能選;3)《審查指南》規定窯型2000t/d以上可以進行處置危險廢物,但實際操作中,危廢產能大于5萬噸/年的較容易過審批,一般處置危廢量占水泥產量的5%,即超過3000t/d的大窯較合適。
水泥窯協同處置之前發展較慢的原因為:1)以往監管力度小,危廢較少,且危廢上游企業較為分散,水泥企業缺少前端收集能力,因此往往處置的是市政垃圾,而與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每噸可獲得的接近180元發電補貼相比,水泥窯協同處置獲得的60-80元補貼十分低,在危廢處置需求并不旺盛時,盈利能力較弱。2)水泥行業以往盈利不錯,并不愿意投入資金、人員改造設備,也不愿意承擔風險。近年來水泥行業產能過剩,水泥企業有動力增加新的業績增長點。環保部統計截至2016年底,我國4000余家水泥企業中僅有24家企業獲得了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截止到2017年5月底具有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經營許可證的水泥企業有僅35家,核準處置規模超過200萬噸,盡管目前規模還較小,但是總數及核準處置規模近三年來已翻番。
危廢企業與水泥企業不僅是競爭關系,更是合作關系。存在三種合作模式:1)分散聯合經營模式,水泥企業和危廢預處理企業分屬不同的法人主體,危廢在預處理中心經預處理后,運送至水泥企業直接入窯。2)分散獨立經營模式,水泥企業和危廢預處理中心屬于同一法人主體。3)集中經營模式,在水泥生產企業廠區內對危險廢物進行預處理和協同處置。
2018年3月28日-30日,在杭州舉行的中國水泥網年會上將邀請行業領導、經濟學家、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相關企業對水泥窯協同處置應用技術做進一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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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水泥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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