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世界林業發展十大熱點與趨勢
中國園林網3月13日消息:21世紀以來,面對全球氣候變化、生態環境惡化、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重大自然災害和世界金融危機等一系列全球性問題的嚴峻挑戰,促進綠色經濟發展、實現綠色轉型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使命。林業在維護國土生態安全、滿足林產品供給、發展綠色經濟、促進綠色增長以及推動人類文明進步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氣候變化、荒漠化、生物多樣性銳減等生態危機加劇的形勢下,世界各國越來越重視林業發展問題。總體來看,世界林業發展呈現以下十大熱點與趨勢。
森林與林業重新定位——
適應綠色發展新發展模式
發展綠色經濟、實現綠色增長是近年來國際熱點議題之一。2011年2月,聯合國森林論壇第九屆大會在討論森林為民、森林減輕貧困等議題時提出,林業在發展綠色經濟中具有重要作用,應該將林業置于重要的優先領域。2011年2月,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在全球發布了第一本關于綠色經濟的研究報告《邁向綠色經濟——通向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之路》,將林業作為全球綠色經濟發展10個至關重要的部門之一。2012年6月召開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即“里約+20大會”,又把綠色經濟確定為大會主題。
近年來,一些主要國家也提出了綠色經濟發展思路。美國以綠色新政為基本理念來推動本國的綠色經濟發展,歐盟提出以綠色經濟來振興地區經濟;日本計劃成為全球第一個低碳綠色國家。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首先是推進綠色發展,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
在綠色發展模式下,森林、農田、草原、淡水、海洋等可更新自然資源,都應成為投資的重點,尤其是森林。森林具有多種資產價值和服務價值,分布各地,最具公平性、普遍性。在綠色發展的框架下,森林的地位應被定義為基礎的國民財富、基礎的國民福利和基礎的國民安全。一句話,森林是綠色發展的基礎。
林業概念正在重構——
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和全球環境治理中的作用備受關注
應對氣候變化是國際社會當前和未來的歷史使命,也是發展低碳經濟、促進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世界銀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糧農組織等國際組織,以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推出了一系列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和舉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2年)、《京都議定書》(1997年)和《巴厘路線圖》(2007年)等一系列公約和進程,都確認了森林在減排、增匯中的地位和作用。林業議題成為近年來國際談判的核心議題。旨在減少毀林與森林退化、加強森林保護與可持續管理的新保護機制(REDD+),得到廣泛的響應。
隨著全球氣候變暖、土地沙化、濕地銳減、水土流失、干旱缺水、洪澇災害、物種滅絕等生態危機日益突出,林業部門在推動全球可持續發展和全球環境治理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林業成為全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評價指標。為有效應對生態危機,國際社會保護森林資源的呼聲與訴求日益增強。森林是陸地上面積最大、結構最復雜、生物量最大、初級生產力最高的生態系統,森林的特殊功能決定了其在維持生態安全、保護環境、維護人類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中起著決定性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與此同時,低碳發展的理念正在促使人們重新思考和檢驗傳統的林業概念以及可持續林業的概念,導致林業概念趨向重構。諸如低碳林業、低碳造林、低碳經營、碳匯造林、生物柴油林等新概念已經出現。林業新概念的實質包括:林業的社會地位和作用的重新定位;森林經營目標的拓展和選擇標準的變革;為森林經營和造林制定低碳準則;發展林業生物質能源產業;重新檢視森林利用中的過時政策;重新檢視消費領域的傳統觀念等。
可持續經營與多功能森林——
成為時代主題與森林資源的主體構架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后,可持續發展成為全世界追求的目標,森林可持續經營成為林業發展的重要方向。會議通過的《21世紀議程》《關于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生物多樣性公約》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都包含了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合理利用和對森林實施可持續經營的要求。各國在森林問題和森林可持續經營方面取得共識,森林可持續經營成為時代主題。森林可持續性是指森林生態系統,特別是其中林地的生產潛力和森林生物多樣性不隨時間而下降的狀態。森林可持續經營,就是為獲得森林的可持續性并在這種狀態下持續地生產人類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而采取的新的經營措施。
為應對氣候變化,以永久性森林為主的多功能森林,正在成為森林資源的主體架構。多功能森林的本質特點,就是追求近自然化但又非純自然形成的森林生態系統,就是一種異齡、混交、復層、近自然的多功能森林,它具有適應多種變化的靈活性。“模仿自然法則、加速發育進程”是多功能森林管理的秘訣。
具體來說,以多功能森林為目標的次生林成為全球森林經營的重點。而天然林和熱帶林是全球環境保護的重點。人工林為滿足木材需求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同時對生態環境也造成了許多負面影響,而以尋求生態系統完整性為目標的“新一代”人工林是未來的發展方向。
環境經濟核算——
生態經濟學的發展揭示出森林的真實價值和貢獻
森林生態系統的產品與服務,直接和間接地為國民經濟和人類福利做著貢獻。20年來,大量的相關研究促進了人們對森林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價值評估以及納入國民經濟核算的認識和理解。許多國家試圖開展包括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在內的環境經濟核算。根據聯合國環境經濟核算委員會(UNCEEA)2006年-2007年開展的一次全球環境經濟核算調查,84%的發達國家、34%的發展中國家以及27%的轉軌國家都有環境經濟核算項目。
價值評估與綠色核算對創新森林價值觀作出了直接貢獻,讓人們認識到,除了木材生產之外,森林的其他產品與服務的價值,激發了政府和社會維護和擴大這些服務的投資興趣,還為森林生態系統服務的市場化和建立經濟補償機制作了理論上的準備,同時也為制定宏觀政策、森林產權流轉和開展森林多目標經營等提供了科學依據。
綠色發展理念的實施是森林綠色核算面臨的最大機遇。在綠色發展框架下,自然資本是經濟發展和人類福祉的基礎。綠色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途徑,實現綠色經濟不僅會實現財富增長,特別是自然資本的增益,而且還會產生更高的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因此,綠色核算將成為衡量綠色經濟進程的重要手段。
林業生物質能源——
寄托著能源替代的新希望
目前,生物質能源戰略已成為許多發達國家的重要能源戰略,利用現代科技發展生物質能源,已成為解決未來能源問題的重要出路,被認為是解決全球能源危機的最理想途徑之一。森林作為一種十分重要的生物質能源,就其能源當量而言,是僅次于煤、石油、天然氣的第四大能源,而且具有清潔安全、可再生、不與農爭地、不與人爭糧等優點,被稱為“未來最有希望的新能源”。近年來,林業生物質能源依托豐富的物種資源優勢,在生物質產業發展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
當前,國際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的新動向主要有以下幾點。在政策方面,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在尋求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之道,出臺了各種扶持政策,并制定了林業生物質能源利用規劃。在技術方面,一是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在開展能源植物及其栽培技術的研究,通過引種栽培建立新的能源基地,如“石油植物園”“能源農場”等,并提出“能源林業”的新概念。二是在生物燃料技術方面,除了傳統的燃料乙醇、生物發電、顆粒燃料之外,木質纖維素生物化學轉化、生物煉制轉化、熱化學轉化、化學轉化等先進技術的研發,為林業生物質能源拓展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雖然目前林業生物質能源的發展還面臨著一些挑戰,如林地分散以及投資回收周期較長、生產成本較高、資源的可利用性及競爭性利用、可能引起與人爭地或爭糧、商業化發展帶來的不確定的環境影響以及相關碳計量問題等,但林業生物質能源的開發已成為一個全球性的熱點。
打擊非法采伐和相關貿易——
成為國際政治和外交的重要內容
隨著全球非法采伐與相關貿易的發生,國際林產品貿易被嚴重扭曲,進而導致了森林資源破壞、誘發氣候變化、危害森林的生態服務功能,嚴重影響了生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前,非法采伐問題已成為聯合國、八國集團、多雙邊首腦會晤等重要政治外交領域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已成為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打擊非法采伐及相關貿易已經不僅是貿易問題,更成為涉及政治、外交、經濟、社會、環境等多層面的熱點問題。當前,國際社會都在努力打擊非法采伐和相關貿易,各國也相繼出臺了一些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美國《雷斯法案修正案》和歐盟推出的歐盟木材法案。這些措施的出臺無疑是將矛頭指向非法來源的木材和相關產品,但是其中的一些規定也是貿易保護主義的體現,勢必會對供應商、采購商、進口商和出口商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而影響正常貿易的開展。
導致木材非法采伐及相關貿易的主要原因是不合理的國際經濟秩序、企業受利益驅動、林業社區的貧困以及木材生產國的政府執法和管理不嚴等。根據全球環境管理中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各國都應該承擔共同的責任,同時必須根據各國的能力和條件承擔相應的責任。
森林認證——
助推森林可持續經營
森林認證是非政府環保組織認識到一些國家在改善森林經營中出現政策失誤、國際政府間組織解決森林問題不力以及林產品貿易不能證明其原材料來自何處之后,于20世紀90年代提出并逐漸推廣的一種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市場機制。森林認證為消費者證明林產品來自經營良好的森林提供了獨立的擔保,通過對森林經營活動進行獨立評估,將“綠色消費者”與尋求提高森林經營水平和擴大市場份額以求獲得更高收益的森林經營部門聯系在一起。森林認證的獨特之處在于它以市場為基礎,并依靠貿易和國際市場來運作,在短短20年內取得了快速發展,得到了政府、非政府組織、零售商、生產商、金融公司和市場的廣泛認可和支持。
森林認證正在對林業和林產工業的發展產生影響。研究表明,森林認證對森林經營在社會、環境和經濟方面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森林認證提高了森林的環境服務,改善了林區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狀況,緩解了森林經營者與周邊社區的矛盾,保障了認證森林的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促進了產品的市場準入,提高了企業形象,并通過對話促進了私營部門、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合作。
承擔環境與發展的國家責任——
成為涉林國際公約的核心
從20世紀20年代起,國際社會就開始了國際環境保護法的制定。特別是1972年斯德哥爾摩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和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后,國際社會締約了一系列的多邊涉林環境公約,包括《濕地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國際熱帶木材協定》《21世紀議程》《關于森林問題的聲明》《生物多樣性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和《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等。承擔環境與發展國家責任,已成為涉林國際公約的核心。以生物多樣性保護、濕地保護和荒漠化防治為核心的環境保護,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和各個國家的重視。
國際社會關于森林問題討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達成“國際森林公約”問題上。對此,國際社會有著廣泛的共識,認識到國際社會必須共同努力,高度重視和促進森林的保護與可持續經營。但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也存在分歧。目前就國際森林問題討論的成效而言,還是以政治承諾居多,而實際行動遲緩,許多管理和技術問題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與探討。經過各方努力,2007年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決議通過了《關于所有類型森林的無法律約束力文書》,2017年通過《聯合國森林戰略規劃(2017-2030年)》,為各級切實可持續管理所有類型森林和林外樹木、停止毀林和森林退化,提供了全球框架。
森林文化——
成為重建人與森林和諧關系的新載體
森林是人類文明的搖籃,但是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社會發展產生了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面對日益惡化的生存環境,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人類與森林的關系。當前,發達國家已進入后工業化發展時期,關注森林、呵護地球——人類賴以生存的美好家園,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呼聲。因此,在向往自然、回歸自然、崇尚“天人合一”境界的國際大環境下,如何實現人與自然、人與森林的和諧共處,是21世紀人類面臨的共同問題,也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基礎。在這一大背景下,森林文化成為重建人與森林和諧關系的新載體。
當前,林業發達國家非常重視森林文化建設,組織多學科的研究團隊從歷史變遷、宗教信仰、傳統風俗習慣、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等方面,對森林文化開展了理論和實踐研究。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文化傳承,豐富的自然人文景觀和濃郁的民族、民俗、鄉土文化積淀,為森林文化建設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在新的歷史時期和國際新形勢下,更需要進一步加強森林文化建設,通過制定規劃、完善政策、創新機制、強化支撐等措施,促進其蓬勃發展。
林業國際化進程加快——
孕育國際化的新林業
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貿易自由化趨勢不可逆轉,高新技術革命加速推進,全球和區域合作方興未艾。特別是隨著人類面臨的全球性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林業與經濟發展、氣候變化和國際環境保護運動的聯系越來越緊密,促使人類不得不從全球的角度重新審視森林,重新思考世界林業的發展之路。因此,在新形勢下,林業的國際化進程進一步加快,任何一個國家的林業發展都離不開世界,需要共同分享發展機遇,共同應對各種挑戰。可以說,國際化的新林業已成為世界林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立足于我國,一方面林業的國際化使我國林業能夠分享發達國家長期的產業和技術積累,通過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快我國林業發展步伐。同時,林業的國際化有利于實施林業“走出去”戰略,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優化配置全球森林資源,以建立穩定、安全、經濟、多元的森林資源保障體系,實現國家資源安全和生態安全。此外,林業的國際化也為我國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增強國際話語權、維護國家利益、展示大國風范,提供了廣闊的平臺。我國已成為世界林業發展進程中的積極參與者和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另一方面,林業的國際化也使我國林業產業面臨日益嚴峻的國際競爭,國內市場國際化和國際競爭國內化日益明顯,林業產業的發展面臨新挑戰。同時,國際化的新林業也對我國林業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深入了解國際規則,遵循世界林業發展的新理念,不斷調整和優化林業政策,以不斷提高我國林業對區域和全球林業發展的貢獻。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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