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浙江一化工企業被判付124萬元生態修復費
浙江省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第一案——衢州開化縣人民檢察院訴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由開化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賠償生態環境受損害期間的服務功能損失費18.17萬元,支付修復受損生態環境費用124萬余元并承擔本案的鑒定評估檢測費用。該判決支持了開化縣人民檢察院的全部訴訟請求。
經查,2005年8月至2006年底,瑞力杰公司陸續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硅膠裂解產生的廢渣、廢活性炭等工業固廢堆放、填埋于開化縣華埠鎮張家村(現新安村)的小龍塢山坳中。2016年底開化縣環保局發現這一情況后,責令該公司將填埋的工業固廢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該公司雖采取相應措施,將其堆放、填埋的工業固廢及部分受到污染的土壤清運處理,但因堆放、填埋時間較久,對周邊土壤、水體等生態環境仍然造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于受侵害狀態。開化縣環保局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后及時將該線索移送開化縣人民檢察院。開化縣人民檢察即向上級檢察機關匯報并移送,檢察機關履行訴前程序后,在衢州市范圍內無提起公益訴訟的適格主體情況下,衢州市檢察院依法將該案交由開化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7年12月7日,開化縣人民檢察院對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一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提出上述訴訟請求。2018年2月1日,開化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瑞力杰公司實施污染環境的行為雖發生在十年前,案發后也積極處置,但對環境的破壞一直持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追究其責任,讓“誰污染、誰治理”真正落到實處,也充分體現了開化縣委縣政府、司法機關對環境污染問題的“零容忍”態度以及對保護錢江源生態環境的信心和決心。
來源: 人民網浙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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